2016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关键之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2016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须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员近日透露,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全面落地,围绕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基本成型。
据了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各级部门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大理市于2016年5月组建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对初建时的人手不足、软件系统不完善、数据整合工作难以推进、经费不足等种种困难,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各司其职,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于2016年11月1日起全面“停旧发新”的任务目标。
此外,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在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9个受理服务窗口,以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新增不动产权籍数据入库123宗;存量数据整合入库1862宗;首次登记收件2322件,办结720件;抵押登记收件953件,办结804件;转移登记收件765件,办结521件;变更登记收件42件,办结5件;补换证收件190件,办结118件。
据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初期,因软硬件系统处在调试阶段、数据整合未完成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招投标等原因,造成部分登记业务办结时间较长,给申请人带来不便。现中心正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落实数据整合经费,尽快组织数据整合的招投标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优化办证流程、完善办证大厅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服务宗旨,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的不动产登记需求。
在新的一年里,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结合大理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登记及农民住房财产抵押权登记工作。 (霍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