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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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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乡村清洁条例》获批准

本报讯(通讯员 罗万金) 日前,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即将由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条例》共设28条,明确了实施范围、部门和个人职责及处罚条款等。《条例》经2016年11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层层修订,于2017年2月19日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这是我州围绕洱海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法制举措,是生态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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