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元昌 杨勇) 5月22日,洱源县炼铁法庭司法人员应邀到炼铁乡新庄村委会干地曲村民小组下乡,帮助解决一起老百姓不愿迁入新居的事件。
该村一位70多岁的五保户翁某,在乡政府为其建盖好一栋60多平方米的新房子后,乡政府及村委会人员正要积极组织人员帮助老人搬迁入新居时,不料老人不愿意搬,在乡、村干部多次做思想工作后老人仍不愿意搬。老人表示,如果要其搬迁入新居,必须要有法庭人员在场才迁入新居。
下午15时许,炼铁法庭派出干警跟随乡、村工作人员一起到干地曲组,一同到翁某家去找老人谈话做思想工作。法庭干警耐心细致释明当前“七大行动”中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和安全稳固住房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释明让其迁入新居是为了提升全乡人居环境行动的需要,是为了落实安全稳固住房项目的需要,也是为了老人家有好的住所和舒适的居住环境的需要,是各级党委政府应该为其做的事。老人听后,连连点头表示赞同和认可,脸上也逐渐露出了笑容。最后,他说,虽然舍不得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但是他非常愿意支持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愿意搬到新房子里住。并即刻开始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