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跃峰) 近日,大理市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精神,为增强用人单位(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相关服务机构及享受社保待遇人员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意识,促进社保经办机构依法、依规经办社保业务和管理社保基金,强化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有效维护基金安全和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在全市辖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主要围绕一是对用人单位(参保单位)是否存在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参保手续;是否存在只选择部分险种参保或还存在国家强制保险的险种未纳入参保;是否存在未如实申报工人数和少、漏、虚报工资总额;存在有缴费能力而恶意欠费;是否存在因社保欠费影响职工办理正常退休和享受社保待遇等问题。二是是否存在违法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规定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基金专项专用规定,侵占、挪用和违规投资运营基金问题;是否存在不依法、依规核实缴费单位申报及少、漏核定社保缴费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程序、政策标准和依据计算并确定各项社保待遇问题;是否存在不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保待遇问题;是否存在不依法依规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侵犯参保人合法权益问题;是否存在丢失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保待遇记录等社保数据违法违纪问题。三是医保“两定”服务机构和其他组织、人员在与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基金支付结算业务中是否存在隐匿、转移社保基金问题;是否存在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问题;是否存在以欺诈、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套取、骗取社保基金支出等问题进行认真对照检查。
通过规范流程,强化基金监管,加强动态核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弄虚作假,确保社保基金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全市收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9276.38万元、支付保险金56160万元,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8025.75万元、支付保险金3802.84万元,收缴失业保险费2355.6万元、支付保险金1224.37万元,收缴工伤保险费1143万元、支付保险金347万元,收缴生育保险费1320万元、支付保险金1620万元,收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8067万元、支付保险金27409万元,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6952万元、支付保险金140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