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家林) 近日,南涧县司法局拥翠司法所被云南省司法厅表彰命名为“第四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这也是大理州5个获得此命名的乡镇司法所中的一个。
近年来,拥翠司法所在南涧县司法局和拥翠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抓实人民调解、依法治理、社区帮矫、法律服务等各项重点领域,全力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全乡辖区共调处矛盾纠纷68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全乡7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两个全覆盖”--“规范化调解室”全覆盖、“民主法治村”建设全覆盖(其中拥翠乡旧马街村委会正全力申报“全国民主法治村”), 真正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以网格化社会治理为抓手,大力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九进”等各项法治工作。2016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法治宣传9场次,每年组织全乡所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考试,公职人员学法及考试逐步实现常态化。共组织领导干部和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4场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加强衔接管控,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矫正教育的人文性有机结合,积极争取民政、社保、综治、群团和派出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发力的监管教育格局,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截至目前为止全乡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管控到位。
四是法律服务规范化。依托大理州民主法治乡镇创建优势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积极融入全县“脱贫攻坚”一盘棋,切实为困难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17年全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240余人次,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意识逐步得到提高,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