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树禄 通讯员 李鹏艳) 近年来,巍山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目标,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务实推进民族立法,切实加大普法力度,不断推进全县民主法制进程。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立法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的重大决定、决议、方针、政策进行,坚持党内程序,把好政治关和决策观,做到立法规划报请县委审定,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立法工作中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有机结合,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坚持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体制机制,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作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方式,在严把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广泛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老干部、相关部门等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民族立法规划》,确保制定出来的规划真正符合县情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能管用、具有可操作性。
突出体现地方特色。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在民族立法工作中,从县情实际和发展阶段出发,用好用足自治权,严格按照《立法法》要求,切实加大协调力度,扎实推进《巍宝山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现已呈报省委待批。真正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用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条例、规定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注重立法与贯彻实施并重。认真监督“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抓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升全民法律素养。抓实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扎实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行宪法的使命感,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民主法制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