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鲁光艳 苏字承) 日前, 大理州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大理州工商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请珍惜您的企业信用,避免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而受到信用惩戒,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个人的信用。
大理州首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册号企业名称532900100000311 大理州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32930100002125 北京神州奥普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洱源分公司532930100001430 洱源县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32930100000793 洱源香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532930100000058 洱源县宏发冶炼厂5329232200139 祥云县成才煤矿532927100000290 巍山菲斯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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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什么后果?
(一)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二)依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
(四)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五)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该信息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哪些情况会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