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杨杰 李树军 赵保通) 9月3日,一名群众向宾川县公安局拉乌派出所报警:“我停在碧鸡街路边的面包车被一辆车撞了,对方竟还理直气壮,叫嚷着要跟我理论。”
接警后,拉乌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事故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民警发现肇事司机王某某面红耳赤,身上有浓烈的酒味。接受民警询问时,王某某还强词夺理。
民警立即依法对王某某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王某某行为已构成醉驾。
经查,王某某当天带儿子到拉乌卫生院看病,看病结束后,邀约同村一村民在碧鸡街一食堂吃饭。吃饭间,王某某喝了些白酒。饭后,又驾驶着自己的中兴牌皮卡车送儿子去上学,途径碧鸡街路段时,操作不当撞上了停靠在路边的面包车。致使面包车左后尾灯、后保险杆、左后侧门受损,王某某的皮卡车车头也因此受损,幸无人员受伤。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据介绍,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对于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宾川县公安局拉乌派出所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从而形成整治“酒驾”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