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肖明登 朱晓武) 4月13日,在大理市大展屯村内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一辆轻型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的摩托车驾驶员赵某是一名年仅14岁的中学生。事故造成摩托车上的一名乘客左腿骨折,另一名乘客受轻微伤。
事后,赵某坦言,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事发前已发现货车,但刹车失灵,所以就撞上了。
根据交通法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不得报考驾驶证,也不得驾驶机动车。一旦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并肇事,不但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监护人也要承担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子女的罚款。在此大理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作为家长,要懂法、守法,以身作则,不要纵容孩子违法使用交通工具。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监管。